#餐飲禁止現場飲食5/22~6/8止,台中市餐飲類場所禁止現場飲食、不能內用,一律實名實聯外帶或外送。餐飲範圍包括:餐飲業、便利商店、超級市場、百貨公司、量販店、連鎖加盟店、夜市、市場、商圈或其他相類之餐飲場所。違者:依法將處3000元以上、1萬5000元以下罰鍰。🚨 #勤洗手、#戴口罩、#保持社交距離、#少出門 Tags: 0 comments 59 likes 8 shares Share this: 時代力量台中黨部 About author 時代力量,深耕台中。 台中黨部 台中市南屯區大墩東街11號 04-2473 6271 時代力量,深耕台中。 台中黨部 台中市南屯區大墩東街11號 04-2473 6271 8378 followers 8148 likes "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NPPTaichung/" View all posts